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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原创]草戒指 【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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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戒指
             BY  黑泽明
我又看见她了。
她披着长长的波浪卷,脸上不再容光焕发,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粉底也隐藏不了的生活的沧桑;她的身材还是那么高挑,只是看上去有些轻微的发胖,但她的衣着却明显地显出一个中年妇女想融入年轻一代却无可奈何的窘态,因为这种窘态里为人妻为人母的气息太强烈了。她的右手牵着一个大约四岁的小女孩,女孩扎着两条小小的辫子,辫子上一对不断扇动翅膀的蝴蝶轻轻飞舞,再配上那件蝴蝶式小裙,仿佛她手上牵着的不是一个小孩子,而是落在她手上的一只小小的蝴蝶。
她们一步一步从我眼前走过,她面无表情,眼睛直直地看着前方倒是小女孩一直欢快的蹦着跳着,一会看看这一会望望那,对世界充满了好奇与惊喜。我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我想拦住她们,可是这只是当时我大脑里一种强烈的想法而已,因为我的身子并没有移动一毫米。那一刻,我想我变成了一棵树。一棵有想法却永远没有行动力只能被自己固定的树。
她们走过我,向最繁华的市中心方向。我就一直木纳地站在那里看着她们走远走远。突然,我害怕了起来。这种感觉源自内心真正的恐惧,就象你静静思考的时候忽然遭受了电击——我看到了一双大大的清澈的眼睛,它干净得只剩下最白的白和最黑的黑!
我说过我最怕见到小孩子的双眼的。因为它会折射出一个人作为人在这个世界上最纯真最干净的年代!
 
 
李木是上个世纪中期被她的父亲带到我们村子的。那个时候她已经两岁了,而我也有三岁。至于他们是哪里人,为什么要到我们村子来,我是不知道的,因为大家都不知道。但他们一切的证件齐全,还有“上头”的介绍信,从这个角度说他们的到来村里人是没有异议的。虽然人们好奇于他们的身世与背景,但在那么一个疯狂将近尾声的年代,这种好奇的心理也是必须要克制在心里的事物。隔膜,也因此诞生了。
她的父亲叫李一波。村里人开始对他是怀敬意的,因为他戴一副眼镜写一手好字,很有文化。甚至村里最有文化的库老师对他都佩服五体投地,说他和他比简直是天壤之别——不同的是李一波在天上,而他在地上。后来又是因为这眼镜的缘故,村里人又开始瞧不起他了------他干农活不行!在农村,人们比的是谁种的地好,谁种地最有能耐。李一波干农活的时候,如果你站在旁边,你会笑得你的肚子抽筋:他会把麦苗“不小心”当草锄掉,他的地里撒种后会出现禾苗密的地方连针都插不进而稀的地方大片大片的空白,他插的秧会在一阵风后象鱼送漂似的浮起来又不得不重插一遍------总之,这样的事情太多了。而更重要的是在农村你见过哪个农民戴着个眼镜干农活?戴眼睛干活的只有一个东西——屎壳郎戴眼镜——瞎忙乎!
尽管大家对李一波一家保持着距离,对李一波的劳作方式充满嘲笑,但我作为村长的父亲还是表现出了作为一个村长的大度。我的父亲在他们初来乍到的时候接纳了他们一直到帮他们盖起一幢明三暗五的房子;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把家里本就不多的粮食分一点与他们;在农忙的时候主动帮他做一些农活;甚至还在八四年的时候不顾村委会的反对将他提拔为村里的秘书〈事实证明,这个提拔是正确的,因为李一波把村里的事务管理得井井有条受到了镇里的表扬〉。因此,他家对我家也是充满着感激的,我也因为这的缘故和李木有更多的接触。
李木是一个有点高傲的孩子。她的交往圈子因而变得狭窄起来。除了我及我的好伙伴黑子、小五、玲妹,她基本上很少和别的孩子接触。但我总感觉她最信任的人还是我。因为不管我们一起玩耍,做游戏,她总会和我组成一队。给我印象特别深的是做那种叫抬轿子的游戏。这种游戏是模仿大人结婚的,虽然当时我们对婚姻一无所知,但我敢说:这种游戏是我们最原始最古老的一种婚姻教育形式。这种原始而古老的少年游戏让我们最早获得了对婚姻的一种认知。玩的时候大伙用手相互交叉“做成”两副轿子,坐上的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就叫一对,一个是新郎,一个是新娘。然后大伙就拥着新郎新娘游村,游完村后还要过桥,其实过桥和大人结婚过桥是一样的,就是搬几条板凳,新郎要牵着新娘的手在“桥”上从头到尾走完,期间不能有差错,不然会“掉下水”的,那样是要重走的,过完桥后就是入洞房。入洞房时,大伙一下把新郎新娘一起丢在麦垛或谷垛里。然后,大家就相互嬉戏打闹。每次我做新郎,我的新娘一定是李木,就大伙的意思说就是我们是天生的“一对”。并且,我和李木在玩这个游戏非常有默契感,无论什么环节,我们都极少出错,互相配合的得简直天衣无缝。甚至,在‘过桥’那个最惊险的环节,无论人群多么拥挤我们都不曾‘掉下河’过,这也是我们最为骄傲的地方。有时有大人在一旁观看都要忍不住赞叹一声:“瞧这两个伢子哦!
事实上我还是最喜欢和李木一起独处的。很多的时候我们爱去村子不远的小河边玩耍。那条河叫清水河,河水不深,清澈无比,河里的鱼、水草及卵石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清水河的河滩小而充满生机,夏天的时候,这里长满着一种叫狗尾草的植物,狗尾草毛茸茸的象狗的尾巴,穿着短裤从中而过,狗尾草的尾巴扫在腿上痒痒的舒服无比。草丛里还生长有很多可爱的小动物象蝈蝈、蚂蚱、萤火虫、螳螂等等。我们爱抓蚂蚱,抓住后就捏着它的两条大腿,说,蚂蚱磕头我给你肉吃。然后那蚂蚱仿佛听懂了似的,就把头一下一下往下点,这时我们就会笑作一团。
一天,天我们在玩完抬轿游戏后,只顾和伙伴疯闹一时忽略了李木,等我开始注意到她的时候却发现她早已不见了。我一下子就慌了,马上摆脱掉伙伴的纠缠去找她。我以为她回家了,就飞速地奔向她家。可她家迎接我的除了那把挂在门上的大锁外别无一人,我喊一声,没人应;喊第二声,还是没人应;喊第三声,我只听到了我喊“木木 ”回声。我开始急了,想‘完了,木木不理我了!’于是我流着泪找遍整个村子,却还是没有看到木木的影子。当时的那种失落的感觉我至今还记得,就如同一个小孩子抱着一罐糖果吃着吃着,却突然发现糖果丢失了,那种先前的甜蜜也一并丢失了!可是,你说,当时为什么我就那么在乎她呢?这种在乎的形式不是我当她是我妹妹,也不是一种对她的怜惜,更不是那种真正的爱意。而为什么我就特别的在乎她呢?这种在乎的感觉在很多年后我明白了:这是一种朦胧爱情的芽在我幼小还未长大的心灵里。
怀着最后的希望,我来到了河边。我在很远的时候就用我充满期待的眼睛搜索着河边一切可能是木木的事物。可能是我的眼睛哭得久了变得模糊了,也可能是我的心太急切了,我一直没有发现她。这时候我真的觉得有些万念惧灰的感觉。
我无比沮丧的向河边走去。突然,一个无比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的眼前!她静静地看着河水,仿佛心事重重的样子,手里的一根狗尾草没规律地一忽儿上一忽儿下一忽儿左一忽儿右。我欣喜若狂,我终于找到她了!!我不知从哪儿来的勇气和力量,竟在她后面用一种连我也大吃一惊的方式抱住了她!要知道很多年后我结交我的第二个女朋友光想着牵一牵她的手我就给自己做了将近半个月的思想工作!
我高兴得一边哭一边说,终于找到你了!终于找到你了——而她则表现得相当的沉着,像一个母亲一样一边轻抚着我的头一边说,没事的,没事的,我不是在这里么?我不会走远的。
大约过了三分钟,我在她身边坐了下来。我们开始聊天,但我们究竟聊了写什么呢?我已不能记得了,只记得最后对我说,晓航,长大后我做你的新娘子吧。
我说,好啊,那我就做你的新郎吧!
“不许反悔!”“嗯,我们都不许反悔!”
“那我们来拉一下勾!”“好!”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哈哈哈------”
然后,她很郑重地挑了一根最大最好的狗尾草,编织成一个戒指的形状,说,送你一枚戒指吧,莫忘了!
接过‘戒指’,我也挑了一根我认为最大最好的狗尾草,学着她编的方式,编了一个戒指,给她戴在食指上,说,也送你一个,你也不要忘了!
这一年,我8岁,木木7岁,。虽然我们都不懂得爱情,也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更不知道爱情在现实里和魔术师的手没有差别,可是当时我的确有一种爱的感觉。尽管这种爱的感觉只局限在一个小小少年还未接触社会还不知道社会残酷的幼小心灵。
回到家里,我倒掉我装满玩具的小木箱里的玩具,又用一只当时很精美现在看来却丑陋异常的小酒盒子把那个狗尾草戒指小心翼翼地装起来,放到小木箱里,然后用一把金色的小锁将箱子锁了起来。因为我怕我的戒指飞走了。


我们一点一点地长大长大,曾经的那个懵懂的少年和那个爱幻想有点高傲的少女都正大了。大到一种什么程度呢?大到我们都意识到我们男女的差别,大到我们都开始有自己的想法,大到我们的内心都隐藏着属于我们自己的秘密,大到我们彼此看彼此的眼神甚至都不再那么熟悉,几乎有少许陌生的味道------
可是我一直保留着那枚我的少年时的戒指。我会在回忆的时候,想念她的时候把它拿出来看一看,让它晒晒阳光,免得它生霉烂掉。只是生活越来越忙碌,要做的事越来越多,看戒指的频率也越来越少了。有时顶多就把它固定在铺着白纸的窗台上晒一晒太阳就收起来。我珍藏着它,是因为我想珍藏住一个属于少年的美丽的梦。
 上高中的时候,我已经17岁了,李木16岁。这时的我已长得很高大了,也变得英俊起来,但非常瘦,因此从同学那里得到一个“排骨”的雅号。李木也 变得亭亭玉立了,眉清目秀身材非常的好!可似乎正因为长大的缘故,她变得比以前更高傲更冷峻了。
 她的身边开始出现有追随者的时候,我的心乱得就象被一群蚂蚁不停地啃着咬着。我也意识到心里那种爱恋的情愫也开始在疯狂地生长,尽管她一个接一个的拒绝,可我对那些人总有一种莫名的仇恨。我想把他们狠狠地揍一顿,而我瘦弱的身体和性格提醒我:我不是他们的对手。
 终于忍受不住那种情愫的疯狂后,我决定要向她表白。在一次回家的路上,路上只有我和李木两个人。阳光很好,野草及野花沐浴着阳光灿烂地成长着。毕竟是春天了呵!
 本来我和李木是并肩而行的,我鼓足勇气一下冲到她的前面,看着她的眼睛,说,木木,我爱你!
 她似乎吃了一惊继而平静的莞尔一笑,说,是么?
是的,一直都是这样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从小我就 喜欢你。你还记得那个下午么?那只狗尾草做的戒指我还留着的。
哦,我还记得的,只是那什么戒指我已不记得了。
 我的心仿佛受到了重大的创伤,只觉得头一下变得很大很大,几乎就要爆炸了。就在爆炸的那一刻,我又仿佛受到了一种莫大的侮辱,于是我大喊一声“你骗人的”就拔腿跑开了。
 回到家里,我不顾一切地找出那只箱子,一脚就把那把金色的琐揣开了。我的小木箱老了,老得一受力就要散架了。我拿出那个小酒盒,一下就撕开了它,那枚我心爱的狗尾巴戒指掉在了地上,就在我的脚要落下去的时候,我又停止了。为什么要毁坏它呢?已经珍藏它十年了,它已成为我的一部分了。它是没罪的,有罪的只是我的梦。我不能损毁它的!它记录了我少年的心事,是我少年时代的结。虽然这个结可能永远都解不开!
之后,生活又恢复平静。我也没再对她说什么,可是我已开始感觉她向我走近了。或许是那天我的话的作用,也或许是那枚戒指的作用,我想
在一种不知不觉里,我们走到了一起。她成了我默认的女友,我也成了她默认的男友。而 正待我想好好享受这场从小到大的爱恋时,她却走了。
 她的父亲在她高二上学期去世了。她在这以后就不爱说话,爱发呆,爱写一些莫名其妙的话,爱莫名其妙地哭泣。连我也是爱理不理的。我努力去劝她,甚至我第一次冲她发火了,叫她不要这样,可她除了更加沉沦没有一点改变!
她是在一次回家〈我家〉拿了生活费的第二天走的。走的前一天,她带我到一个安静的湖边,第一次主动吻了我,说,晓航,我好爱好爱你的,你也一定要好好爱我啊。我会一直爱你的-------这是她第一次说的这么直接和主动。我虽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也有些意外,但还是欣喜若狂:她终于好转了!
可第二天她就不见了。全班的人在城里到处找了几圈都没有找到。只在她的抽屉里找出一封写给我的信。信很短:
 晓航: 我去南方了,不要找我,会过的很好的!我会等你的!请伯父伯母老师放心。我会没事的。
 李木
我的内心痛苦万分,她昨天本来就有些反常,而为什么就没引起我的警觉呢?一切太晚了,太晚了!
 放寒假的 时候我和父亲去了一趟G市。 但小小的G市就让我们惊恐不已:这里的发展和变化太大了!我们出门时穿的是我们最好的装备。就我父亲的话说我们这身衣服就是到北京也是很簇新的,因为他多年前去过北京办过事。可是走在G市的街道上我和父亲都觉得惭愧不已!并且G市太大了,我们找了一整天,只不过找了五条街道而已!人那么多,地那么大,茫茫人海找一个人简直是大海捞针啊。这还是一个小小的G市呵,更何况于整个南方呢?四天过去了,我们的带来的钱已所剩无几了。尽管我们住最差的地下室旅馆,吃最差的饭菜,喝自来水,可在我家乡很难挣很经得起花的钱在这里却象水一样溜出口袋。我们必须返乡了,不然上千里的路就只能走回去了。
 尽管这次南方之行我们一无所获,但我敢说这次南方之行让我们收获了更大的东西——要出去闯,不能只窝在自己巴掌大的一片天了!回家后父亲除了说找寻的艰难外,说的最多的就是他在G市的见闻和感受。他把外面的世界说的如何如何精彩,尽管有很多的夸张成分在里面,但基本的事实也是那样的,在那里摆着。他的话直说得村子里那些青年心里蠢蠢欲动。后来,有一个真的出去了,去了S市。虽然他在S市只做建筑工,可回来却变了大样:穿电视里那种外国人穿的西服和皮鞋,拿一个小小的四方的东西,他管它叫BP机,能知道有没有人打电话或留言给他,可家乡没有信号只能当手表用。更重要的是他带回了大把的钱!他一年在外面做建筑工赚的钱顶他家种两年地的钱!在农村,钱是最有说服力的东西,没有什么能比钱更能说明一切的了。于是,人们都开始摩拳擦掌,准备到外面大干一番。也有人不愿意,怕是假的,怕他赚的钱不是走的正道,也不敢出去。但事实证明:那些出去的人的选择是正确的!尽管他们在外面做的是泥水工,砖瓦匠,清洁工,铺路工人,做的是最苦最被人瞧不起的工作,但他们确实是赚到钱了!甚至有人也成为了包工头之类的“富翁”。可他们毕竟是富了,在乡间受到人们的尊敬。他们也更乐于受到这样的尊敬。因此又有更多的人走出去。有人很多人赔了,没赚到什么钱,但这并不能阻挡人们的脚步,因此又有更多的人富了。
李木一直没和我联系,仿佛忘记了我,慢慢地我也觉得她是我的一个梦,一个做了很久却没有下文的梦。然而,对李木的怀念我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我想像着一天她能突然从天而降一般出现在我的面前。甚至我还想像过我们的婚礼----她穿着白婚纱,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我穿着黑色的礼服,替她戴上一枚真正的钻石戒指------ 
 高考我考上了南方的一所重点大学。我希望我可以在这里遇上我的李木。她说过她等我的,我也说过我等她的,可她为什么不告诉我她的等待的确切地址呢?
 大学在一种充实而空虚的日子里度过。很多女孩子向我表达了对我的爱慕,我也对很多女孩子产生过爱慕之情,但我该拒绝的我还是拒绝了,该不能表达的我就让它胎死腹中。我的心里有一枚戒指,我想我不能辜负它。
 我的心里真的就有一枚戒指么?真的就有么?

毕业后我分配到了S市这个疯狂的城市。它的发展势头几乎成了全世界所以人都渴望到来的地方。因为它几乎成了金钱和财富的代名词!说起金钱,见过“世面”的一定会说起S市,那是一种荣耀,一种至高的荣耀!而当初填意愿分配的时候,我之所以毫不犹豫地填写S市是因为村里有人说在那里见过一个人好像李木!虽然只是一个好像,但我坚信那就是她,她会在S市等我,S市就是她的等待的地址!
开始我在公关部做业务,但很快就因为业务成绩突出而得到了公司上层的关注与信任,并因此爬上了公关部经理的位置。虽然公关部在公司位置重要,但就那么些个人,是公司人员最少的部门。尽管对这个部门我有一千个一万个的不满意,可是我的虚荣心还是主宰了我:我算是公司的一个上层人物了,是一个官了,可以对手下发号施令。我想这是在农村时受父亲影响的结果。他虽只是一个小小的村长,但说话全村人都必须得听;我只是一个小小部门的经理,同样我说的话我手下也都必须得听。这么想的时候,我就有一种优越感,一种权力的优越感!
其实做公关经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可以有机会和别的公司企业高层来往。这样无形中就拉大了我在社会上的关系网。也就是说如果我所在的公司我混不下去了,我或许可以凭这张网给自己一种保障,也是留一条后路。
作为公关部的主管人,我的工作很简单:就是在员工拉来客户后,我陪着公司领导一起去和对方高层喝个酒或见个面签个合同就算完事。有时候为表诚意我必须不用员工亲自上阵,但这恰恰是我所愿意的,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多是些大客户,如果谈成了,更能体现出我个人的能力,更增重了我在公司的砝码。
我不知道我自己为什么进入社会后,特别是在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我的虚荣心变得就这么强大,地位等级意识就这么强烈。如果我没有生在这样一个改革开放的年代,或者说我只我只蜗居在我的小山村不曾走出来,那么情形有会是另外的一个样子么?人,社会,真的可怕!

我终于再次见到她了!分别了七年之久后我终于再次见到她了!可这时的她早不再是那个我所熟悉的姑娘了,而我,又会是她熟悉的那个少年么?
那次我代表公司和我们的一个老客户也是大客户的几个代表在一家酒店吃饭。吃饭的时候我们叫了几个女服务员来陪酒。这其实是当时的一种社会风尚,在开放后的南方是相当流行,普遍的。而这些陪酒的服务员大多其实就是酒店里的妓女,也就是所谓的“三陪”。每次叫服务员时,别人大多是享受她们全套的服务,而我只是让她们和我一起吃吃饭,喝喝酒,从来不和她们睡觉。叫她们只是一种利用的形式而已。
当五个年轻漂亮的女人陆续来到酒桌上的时候,我突然看到其中的一个多么像我心中的木木啊!她笔直走到对方那个主代表身边,媚态万千,很快就把那家伙搞得晕头转向连连喝酒。此时,也有一个女人坐在我身边,手脚不知廉耻地在我身体上游走,说一口温柔的南方俚语。可我并未理会,我一直盯着那主代表身边的女人看,甚至我身边的女人一次试图掰过我的脸来看她我竟然一下将她的手打了下去。这一刻的失态把全桌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我尴尬极了,只好不好意思地马上装作和我身边的女人喝酒。但就在我转头的那一瞬,我看到了她耳朵上的一颗小小的痣!
天啊,真的是她!难怪她一上来我就感觉有一种是她的信息,难怪我越看她的双眼就越觉得她像我的木木!真的是她。她一切的穿着打扮和举止可以骗过我,可是她耳朵上的那颗痣永远不会骗过我!这颗痣我太熟悉了,我看它看了十多年,它的主人一直在变化着,可是它一直就没什么变化。这时我的脑海里浮现的是小时候一次我和李木的对话:“长大了你如果走的好远好远,我怎么才能找到你呢?”“嗯——那你就看我耳朵上的那个痣啊,有的那个人肯定是我!”“世界上人那么多,也不只是你的耳朵有痣啊,有好多好多的哩。”“不嘛,我的是和别人的不一样的,不信你就看清楚!”“呵,行,行,找不到你我就只看别人耳朵上有痣没,有的就是你,行了吧?”“咯咯-------”
令我不曾想到的是,这段童年的小插曲竟然现在成为真的了!简直叫人不能相信眼前的这一切是真的。命运的巧合有时候真是搞笑,本来仅仅是一句无心的玩笑,它竟然会让这个玩笑开出花朵!
这时,坐在那个家伙身边的女人似乎也开始注意到了我。我眼角的余光很明显地看到她的一阵惊慌-----
这个无时不刻牵挂的女人,无时不刻都担心受怕的女人,说会等我也叫我等她的女人,曾经说要做我新娘的女人,此刻竟会在我的眼前就投送在一个我万分讨厌家伙的怀抱!而在此刻之前,她该又会扑倒在多少男人的怀抱呢?我至今甚至都没有和除了她之外的第二个女人接过吻。我感到很不爽,我真想一下子就将那个家伙一脚给飞到窗外去!于是,我说:各位,不好意思,我需要出去一下,你们慢慢喝吧。但我在出门时顺手也拿走了我的公文包。我受不了一个自己心爱并为之守身如玉的女人就在我面前和别人打情骂俏,缠缠绵绵。我必须离开,哪怕这样会带来公司的重大损失及受处分甚至被炒鱿鱼的后果,但在那一刻我管不了那么多了。
我气冲冲地走出酒店大门,正当我准备横穿车水马龙的大街时,有人叫住了我:
“晓航!你是晓航么?”
我回头一看,正是刚才在那个公司主代表身边媚态万千的女人。就在我回头看她的时候,她把我拉回了人行道。
“不是!我不是什么晓航,你认错人了!”我斩钉截铁地说道。
“是的,你就是晓航。我是木木,李木。”说的时候她的眼里有泪花在开放。我是一个非常害怕女人眼泪的人,一见到女人流泪我就软了蛋。
“就算是又怎样?你还记得那个晓航么?你还认得出那个晓航么?”
“晓航你听我说,我------”
“听你说?你不就是想睡觉么?好!我们现在就去开房!”我变得像一头发怒的豹子,每一个字都是咆哮而出,我一下拉起她的手就往酒店冲。街上的人准会认为我疯了,我想。
“晓航,你放开,你放开我,你听我说-----”可是我已顾不得和她说了,只一个劲地拉着她往酒店冲去。
“啪”的一声,我挨了重重的一耳光。其力道十足,直打得我眼睛冒银色的星星。我也因此而清醒过来,我一下愣住了,站着不知所措。
“晓航,你不是个人,不是个东西!”她甩开我的手,哭着跑开了。已经有人围上来了,他们在围观,冷眼看着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争斗。呵呵,居然有人说我不是个东西,不是个人。而说这句话的人竟就是那个我做梦都想念着却不知已睡过多少男人的女人!
我没有去追她,就一直纹丝不动地保持着挨了耳光后的那个姿势站在那里。人群都走散了,我还是站在那里,没有表情。

她约我在一家茶馆见面。
对于去与不去这个问题我思虑了很久,最后决定还是抛硬币来决定,一元的那面就去,国徽的那面就不去。可一连丢了十次都是国徽后,我突然就非常坚定地对自己说:这一趟是非去不可了!等了那么多年,不就为了个结果么?为什么就不去呢?
硬币被我丢在桌子上又滚到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这时我已经拉上了我的房门。
这家茶楼在市中心的边缘。虽然茶客不是很多,但装饰得倒也精致,古色古香的木头门窗桌椅透露着怀旧的气息。我来到她说的那间叫“晓风新月”的包间,门是虚掩着的,通过开着的部分,我看见她已然坐在靠近窗户的座位上。她没有化妆,与那天在酒店见面简直判若两人。她安静地坐着,出神地看着窗外,左手托着下颌,右手的食指与中指夹着一支白色的香烟,烟气呈直线上升趋势,烟已经烧了三分之一了,白白的烟灰还留在整支烟上顽固地保持着整支烟的形状。已近黄昏了,太阳金色的光照在她身上,仿佛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膜,而这种膜我知道我是摸不得的,它一碰就会碎,就会让我的心象花瓣一样地凋零,就会让她象风一样从我的指尖溜走。
我轻轻推开门,她似乎受了个小小的惊吓,那截白色的烟灰也因此掉落在茶几上。“哦,你来了!”她在对我微笑的时候顺便将烟蒂按熄在桌子上白色的烟灰缸里。这时我才发现烟灰缸里已经有了不下十个同样的烟蒂。
“来了。”
“呵,来了。”我应了一句,就在她对面的座位上坐下来。
“最近过的好么?”她问。
“不好也不坏,还说得过去。”
“抽烟么?”她递来一支烟。
“哦,我有的。”说着我拿出一包双喜,抽出一支,点上,透过那层薄薄的烟雾,我看见她苦笑了一下,就将刚才抽出的那支烟送到自己的唇上,叼住,又‘啪’地一下点着了。
“晓航,那天并不是我故意要打你一耳光的,只是你做的有点过分了----------”
一听这句话,我顿时就火冒三丈高“什么?哦,我做的过分了?难道你就不过分么?你知道看到你投在别人怀抱里我的心是有多么受伤么?自你走后,我就一直梦想着你能回来,再次回到我的身旁,可是你一直都没有!甚至连你的音讯都不曾给我一点。这么多年来我连女人的手都没牵过,你却在外面花天酒地不知廉耻地出卖自己的身体!你叫我怎么才能不过分?”末了,我又半挖苦地说:“现在你睡了多少个男人,恐怕连你自己也未必记得清吧?”
   “晓航,今天我叫你来并不是和你吵架的。至于我变成今天的这个样子,我想我现在也懒得再说了,说了你也不会听,不会相信,但今后你会理解的。今天我只想和你说,我要结婚了。”
“什么?”
“我说我要结婚了。就在下个月的二十七号,地点在本市的那家九月花酒店,到时欢迎你能来参加我的婚礼。”
这时,又该轮到我沉默了。这一切来得真是太突兀了,似乎我就只做了一个漫长的梦,梦中的一切都与我的想法背道而驰,而醒来更是发现一切都与现实隔着太长太遥远的距离,距离之遥,就像看似就在眼前的地平线,我根本就无法抵达。
见我沉默着不说话,也没有表情,她起身给我一个大大的信封,说“我想我该走了,我要说的都在里面,再见!”
我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所以对她的话也没多大的反应,只觉得大脑里时而一片空白时而复杂异常。她轻轻地关上门,屋子里静得只剩下我吸烟时的嘶嘶的响声和我的心跳声。
大约抽了三支烟后,我打开那个信封,首先拿出来的是一本大红的请柬,我看都没看就把它丢在了一旁,接着抽出一叠厚厚的信纸,展开是一行行我熟悉的清秀的字体:
晓航,我心里曾经最爱的晓航。你知道那天你是多么地可怕么?可怕到我怕再遇见你,和你在一起。我知道这些年来你一直不曾忘记过我,可我就曾忘记过你么?你一直是我心里的力量之源。从小到大,我在高兴的时候想起你,在最失落无助的时候想到你会让我觉到我还有勇气去生活。几次走上楼顶想跳下去一死了之,可是我想到你总让我有重新走到人群里。那天你的样子太可怕了,太吓人了。这使我不得不重新认识你——你变了。当然,我也变了。或许我们都有这样的感觉:你不再认识现在的这个木木了,而我也不再认识你这个现在的晓航了。
晓航,你能体会到一个人最无助的感觉么?你能体会到一个人为了生存不得不出卖生活的感觉么?你能体会到一个人他不想生存却又让生活拉住了脚步的感受么?这些,你或许都有体会或许没有,可是你在此刻能认真地感受一下我饿委屈么?
我还没满月的时候,我母亲就去世了。城里我除了父亲没有一个亲人。父亲曾受到过很残酷的迫害,精神本来就受到极大的摧残,而母亲又去世了,所以极度的悲伤。于是在给一个他曾经的友人跪了一天后,终于拿到了一张去农村的纸。到农村后,白天父亲一切好好的,可是你见过他在夜里哭泣的样子么?那是我一生见过最悲戚的哭泣!终于在我高二的时候他去世了。去世时他是多么安详啊,仿佛经受了一场莫大的幸福。你知道我很悲痛,因为我已没有任何亲人了。这也是我出走的原因之一。而同时,我对你一家对我父亲和我的照顾表示万分的感谢。没有你们,恐怕我和父亲的日子都很短。说真的,如果有来世,我宁愿做你家的牛和马。!
走的前一天我吻你了。那真是我一生以来最幸福的时光。可也是我一生里最恐惧的一天,因为我怕我再也见不到你了,第二天我就要走了。
走的那天夜里,我没有哭也没有回头。如此的坚决连我都有点不相信。上了火车我却后悔了,我急得直哭,我不想走了,可我的后悔和泪水火车是听不懂的。它一直开,一直开,开到了到南方的一个城市,后来我才发现这个城市叫G市。下了火车我完全不知道该往哪儿走。我心里无比的恐惧,因为在村子里我从来没出过远门,而来到的这个城市我又是如此的陌生!
这时,一男一女向我走了过来问我是不是想找个地方住及工作。我答应是。他们就说能给我地方住给我工作。于是我便不假思索地跟他们走了。到了那儿后我才知道他们是一个卖淫团伙。当晚那个男的就**了我。我哭,他们就用一团布塞住我的嘴并狠狠地打我不要我哭。我想到了死,尽管我已经下了死十次的决心,可是在我摔破一个玻璃瓶拿起一块碎片的时候,你猜我看到了什么?我看到了你送我的那枚狗尾巴戒指!看到这枚戒指,我又哭了,并且死亡的念头也打消了。你知道么?那天我说戒指不见了只是想骗你玩的,不想你有那么大的反应。也是这一次,我发觉我真的爱上你了!
说到这只戒指,从你送我的那一天起我就当宝贝一样地保留着它。我一直把它带在身边,你不在的时候,只要看到它我就会觉得你就在我身旁,就会觉到温暖。可是在前年,我的专门装这只戒指的盒子被人偷了。我伤心极了,就报了警,可警察知道是一只草戒指时,就笑着对我说,小姐,你不是开我们玩笑吧?说完就不理会我了。无论我说它有多重要,他们就是不理我,还以为我精神出了问题,最后竟把我轰了出来。欲哭无泪,我真的恨死那小偷了,如果把他找出来,我一定要把他一顿狠打!可是晓航,你还会为我再便一只么?呵呵,只是个玩笑哦,不要当真。因为再过一个月我就要结婚了。对方是一个很厚实的农村青年,他不嫌弃我,他爱我,但我不是很爱她。有时候,我总会做一个游戏就是买一朵不知名的花,数它的花瓣有多少,是单的就说明我爱你深一点,反之就是爱他多一点,可大多时候花瓣总是单数。但现在我只想和他过一辈子了,也不奢望更多,只求平平安安扎扎实实地过完一生就够了。
还是说一下我的事吧。因为我觉得这些话只有和你说了我才会过得踏实一点,你也会原谅我并祝福我。
从那晚后,我被迫不断去接客。我真是恨死了那些那男人了,仗着有钱,就把我当机器一样地玩弄。他们痛快了,而我却痛苦得生不如死。后来每次他们跟禽兽一般在我身体上胡作非为的时候,我就把他们想象成你,尽管我明明知道他们不是。但奇怪的是我把他们想象成你竟然有一种快感在我的身体内部流动,而不是痛苦。
我实在是忍受不了了,就找了个机会跑掉了,到了另一个城市——S市。我想在这里找份新的体面的工作,开始一种新的生活。当时我对自己说:就是再苦再累,只要不做这一行,什么我都愿意干。可是,我什么都没有更是什么都不会,去人家工厂公司,我什么都拿不出,人家瞧都不瞧我一眼就把我赶走了。骨子里天生或者是在城市生活久了瞧不起底层劳动者和小市民的思想又一次将我击倒在地————我发现人是很容易被自己打到的,特别是在他生活的欲望占有绝对的压倒性优势的情况下。身无分文,而且已经饿了一天多的我连走路的力气也没有了。这时我又想到了死,反正我也没什么了。但是走到那条河边的时候,我想起了你。尽管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你或许还在为我而苦苦等待呢。于是我为自己找了个借口:就算为了你,也为了那句‘我等你’的话,不管怎样我也要见到你;只有见到你之后。我才能死去。因此,我又回到了市区。这次的工作使我自己找的,在一家大酒店里做三陪。
说真的,我觉得在酒店做三陪要比那些黑店里做小姐好很多。更重要的是在这里会有更多的自由。不像在黑店时时刻刻有人监视着,强迫着你接更多的嫖客。而且一般在大的酒店消费的大多是文化层次比较高一点的,尽管他们有时也会像禽兽一样发泄他们的欲望,可是相对于那些黑店里的家伙也算得上是比较斯文的。而且把他们哄好了,他们会大把地给你小费,这些都是那些小黑店不可比拟的。当然了,我这么说你也许会觉到有些恶心,好像是我在为自己立牌坊似的,但这也是我的需要啊————我还要在这个社会上生存,我需要金钱为自己的生活铺一条路子。我不会做一辈子的三陪,等我攒够了钱,我就金盆洗手不会再做这行了。并且,我觉得这也没什么不对。人活着,总不可能人人都成为圣贤吧?为了生存,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方式,只是这些方式在道义上有高低贵贱之分而已。其实,说这些我也并非就是为自己辩护什么的,我只想表达的是:这个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公平的,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又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在其不公平的时刻,我只能靠出卖自己的身体和尊严来获取我生存的本钱。
晓航,其实那次在酒店的相遇是我作为三陪生涯的最后一次“演出”。过了这一次我就决定从此洗手不干了。我已经存到了足够的钱了,祝福我吧,我的生活又要重新开始了!命运也是太爱开人玩笑了,不想我们竟然会以这样的方式再次相遇,我真是又欢喜又悲痛。
晓航,叫你彻底忘掉我我想或许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希望你能一点一点地淡忘掉我投在你心里的阴影。那些已经发生了过去了的事,就让它留在昨天吧。太阳在明天升起,又会是新的一天了。但愿你能找到一个你真正值得托付一辈子的人,过得幸福。在这里,我只能对你说声抱歉。
哦,我送你的那枚狗尾巴戒指还在的么?在的话,你能再给我看一看么?我真的很想再看一看她的。如果不在,就算了,也但愿我们的故事能象这狗尾巴戒指一样地遗失。


看完信,我说不出一句话来,就那样跟棵木头似的地坐着,任凭一种滚烫的液体在我眼睛里流动。眼珠也仿佛被烫伤了似的,一阵一阵地痛,一阵一阵地难受。我拿出钱包里那只用小首饰盒装着的狗尾巴戒指,可是我已经看不清她的摸样了。
走在灯火阑珊的街道上,我突然觉得有一股寒流向我袭来,使我身上的毛孔不由自主地都收缩起来。我这才意识到已经是深秋的深夜了。在一处昏黄的路灯下,我又拿出那枚我珍藏多年的狗尾巴戒指细细地端详,在路灯的照射下她居然变成了蓝色。或许她已经生霉了吧,我想。然后我掏出打火机,“啪”地一下点着了,一圈小小的火焰在我的手指上跳动着,舞蹈着,那些草籽噼里啪啦地炸响着弹向四周。我淡然地笑了笑,摸出根烟来,就手指上的火焰点着,深深地吸了一口,走向路尽头的喧嚣。
发表时间:2008-7-8 14:27:57 

 作者:yuan1314引用回复 给该用户发送消息 加为好友 用户主页 编辑该帖子 删除该回复   
  你写的挺好`也很深动`,不好意思你能交怎么投稿吗?`  第一西发稿不知道怎么投。
发表时间:2008-7-9 16:16:22 

 作者:黑泽明引用回复 给该用户发送消息 加为好友 用户主页 编辑该帖子 删除该回复   
引用回复:
  你写的挺好`也很深动`,不好意思你能交怎么投稿吗?`  第一西发稿不知道怎么投。

你直接点发帖就是了,很简单.
问好!
祝成功!!!
发表时间:2008-7-10 13:23:56 

 作者:xf2132引用回复 给该用户发送消息 加为好友 用户主页 编辑该帖子 删除该回复   
好好~~~~~~~~~~~~~~
发表时间:2008-10-3 16:52:03 

 作者:柴秉青引用回复 给该用户发送消息 加为好友 用户主页 编辑该帖子 删除该回复   
黑泽明就是吊
发表时间:2008-11-12 22:50:46 

 作者:柴秉青引用回复 给该用户发送消息 加为好友 用户主页 编辑该帖子 删除该回复   
黑泽明就是“吊”
发表时间:2008-11-12 2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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